经澳门新葡澳京7906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在医学部范围内公开选聘学院办公室(院办、党办)主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任职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内外协调能力、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具有应聘岗位管理工作能力,能够全职投入管理工作;
5、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6、为医学部正式在职职工。
二、选聘程序
1、民主推荐、自荐、组织推荐;
2、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3、候选人进行应聘答辩;
4、批准聘任。
三、具体安排:
1、民主推荐、自荐时间:2013年6月7日—6月18日。
2、符合聘任条件的自荐者请于6月18日前将《公卫学院党、院办公室主任自荐表》交到或发邮件到学院办公室。自荐表可在公卫学院网站下载。
3、联系人:陈丽颖
澳门新葡澳京7906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