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课题
本年度重大课题将从“综合问题研究”中产生,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申报者可根据题目自行设计研究方案,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评审采取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领导小组审批方式进行。
二.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与校本专项课题
重点课题与青年专项课题大约有3到5万元的资助经费,同时也有一部分课题为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面向中小学校级领导,我校教师没有必要申报此类课题。
三、课题设计
课题申报者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也可根据自己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
四、资格限制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
(二)在研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
(三)青年专项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四)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五、资料下载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北京教育科研网(http://www.bjesr.cn)、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gh.bjedu.cn)下载。
六、申请材料
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活页论证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七、完成时限
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
八、申请时限
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秦化真 62751442 skbqhz@pku.edu.cn
澳门新葡澳京7906社会科学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