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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4-14

各支部:

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第一阶段总结见附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自413日起,进入第二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为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切实取得实效,特明确要求如下:

一、继续深入学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尤其是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是贯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基础,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论科学发展》为基本素材,采取集中学习、党员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使广大党员确实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二、切实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1、确定组织生活会时间后报学院领导小组。

2、会前要主动、广泛征求意见。征求对象是广大的党员和群众。要征求对学院、学院党委的意见(汇总后交学院办公室),对系(室)、支部的意见,对党员个人的意见。

3、在组织生活上,支部要认真分析检查在推进科学发展、服务教职员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方面的差距和突出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认识。

4、召开组织生活会时,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会后将简短总结交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支部要注意加强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及时、有效的报导本支部开展的活动,为学习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注意做好“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学习讨论,切实找准问题,促进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在这个阶段要切实注意重大政治活动、敏感时段和事件中的安全稳定工作,保证信息畅通,保持稳定。

 

                     澳门新葡澳京7906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